不具名網友問:
我是網路遊戲魔獸世界玩家,今年6月,遊戲公司以我使用非法程式為由,凍結我的帳號,迄今無法使用,我向他們解釋,對方卻一直不處理。我被鎖帳號時,裡面還有遊戲時間約2個多月,換算市值約台幣900元,全都因公司擅自鎖我帳號無法使用,請問我該採取哪些法律手段向遊戲公司討回公道,保障自身權益?

律師戴家旭答: 
目前市面上的網路遊戲在安裝時,都會要求玩家在遊戲公司所擬的定型化契約,勾選「同意」字眼,才可以進入遊戲遊玩,讀者可以先找出該遊戲公司擬定的定型化契約,檢視其中是否有針對使用「非法程式」的規範,不過一般遊戲公司的定型化契約條款,都會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干擾遊戲進行。 
倘若當時讀者曾就此條款勾選同意,那麼遊戲公司的確有權可以按照定型化契約的約定,封鎖會員的遊戲帳號。 

假處分須繳1千元

建議解套方式是,主張遊戲公司有《民法》第227條不完全給付的事由(擅自封鎖讀者的帳號),且按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2條,定型化契約條款有顯失公平情形,亦即縱使玩家使用非法程式,也並未達到干擾遊戲正常進行,以遊戲公司封鎖帳戶有失公平,該條款應屬無效,要求遊戲公司解鎖帳號或退還現金900多元。
為避免協調期間帳號被遊戲公司刪除,讀者也可逕向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,命遊戲公司不得刪除帳號。
只是聲請假處分必須繳交裁判費用1千元,此中利益權衡,須由讀者自行斟酌。
蘋果日報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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