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警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員鄭愷閩說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沈車駕駛若不避讓發出警號的救護車、消防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,除罰款600至1800元罰緩,還將被吊扣駕照3個月。而車遇紅燈停路口時,遇到救護車等行駛而來,該如何處理?要禮讓救護車優先通行,建議將車「打亮故障燈」,「緩慢」通過停止線,同時並「往右靠」讓車輛斜停,讓救護車有足夠空間通過。
 
車子斜停讓救護車時,遭到闖紅燈等違規被照相,可以證明是為禮讓救護車而不是闖紅燈,也可記下救護車身編號、車牌,到消防隊影「勤務工作紀錄簿」作為證明,並至裁決所申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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