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的悲傷現象有哪些?

 

一般在喪親後,因為遭遇失落,會產生許多的感覺和行為,這些感覺和行為只要還在正常的範疇內,都可以視之為正常的悲傷。

喪親後哀傷的感覺,包括有悲哀、憤怒、愧疚感與自責、焦慮、孤獨感、疲倦、無助感、驚嚇、渴念、解脫感、放鬆、麻木…等等,這些情緒都有可能發生在哀悼期間喪親者的身上。


而在生理感官知覺上,喪親者可能會有胃部空虛、胸部緊迫、喉嚨發緊、對聲音敏感、人格解組的感覺(例:走在街上,沒有一件事看起來是真實的,包括自己在內)、呼吸急促有窒息感、肌肉軟弱無力、缺乏精力以及口乾等。

 

至於對於喪親這件事的認知上,每個人對悲傷經驗也會出現不同的思考模式。悲傷早期階段有些常見的想法,過一陣子可能會消失,但有些想法可能會持續下去,並引發憂鬱及焦慮。在認知上,喪親者常有不相信喪親事實、困惑、沈迷於對逝者的思念、感到逝者仍然存在、出現幻覺等不同的反應。

 

因為悲傷,所以喪親者亦常出現失眠、食慾障礙、心不在焉、社會退縮行為、夢到失去的親人、避免提起失去的親人、尋求與呼喚、嘆氣、坐立不安或過動、哭泣、舊地重遊及隨身攜帶遺物以及珍藏遺物等行為。

 

不管是上述的感覺、認知、感官知覺、行為上的各種反應,其實都可能發生在每一位喪親者的身上,只要是在短時間內的行為反應,而且過一段時間後就自行消失並恢復者,就不用太過緊張或反應過度。

 

但是,當某一種感覺持續過久、過強時,就有可能變成病態的悲傷反應。當家人有不正常且持續的悲傷反應時,家庭成員就不能忽視,必須安排進行輔導或治療,以免衍生成更嚴重的心理及精神問題

 

哀悼的過程與階段

 

喪親之後哀傷難過一般是有階段和過程的。

生死大師庫布勒羅絲提出面臨死亡的五個階段:

否認和隔絕 → 憤怒 → 討價還價 → 沮喪 → 接受事實

這五個階段同樣也適用在喪親者失落的感覺上。


一般哀悼具有四個時期:

第一個是失落後馬上發生的一段麻木時期,大部分喪親者都經歷過這一段麻木期。

第二期是渴念期,喪親者很希望失去的親人能夠回來,並且否認失落是永恆的,這時期喪親者有很多的憤怒。

第三個時期是解組和絕望的時期,喪親者很難正常地發揮生活功能。

第四個時期則是重組時期,開始回復正常的生活。

 

哀悼的任務與目的

 

人類的所有成長、發展都是為了完成各種人生任務。同樣的,悲傷的人也必須面對和經過這些為適應失落而有的哀悼事實,才能完成哀悼過程。哀悼的任務和主要目的,除了能有效幫助喪親哀悼的完成,最主要的目的是讓喪親者好好的繼續自己的人生。

 

一般哀悼主要有以下四項目的:

 

第一項是喪親者藉由哀悼過程接受失落的事實。接受失落事實,不但是一種理性的接受,更是情感上的接受,很多喪親者可能在理性上了解失落的終結性,卻要很久之後才能在情感上完全接受這個事實。喪親者要能完全接受失落事實,是需要時間的。

 

第二項是喪親者要經驗悲傷的痛苦。喪親者若拒絕感覺或否定痛苦,往往會阻礙經驗悲傷。逃避悲傷的結果,很可能會導致喪親者崩潰,甚至演變成憂鬱症。因此,完全地體驗悲傷,正常的抒導和發洩悲傷的情緒,對喪親者來說是很重要的課題之一。

 

第三項是重新適應一個親人不存在的新環境。在失去所愛的人後,人所需要適應的部份有三,一是外在生活的適應,一是影響生者的自我概念,第三是心靈上的適應。也就是過世的親人會影響生者的信仰、價值觀和世界觀。而生者往往是在失落發生後,才會清楚了解逝者所曾扮演的角色是什麼,自己必須再適應沒有逝者的生活和自己應該扮演的角色又是什麼。

 

第四項則是將對逝者的情感重新投注在未來的生活上。當喪親者可以不再強烈需要恢復逝者的形象,並且可以重新投注在日常生活中時,哀悼的任務及過程應該就是結束的時候了。

 

哀悼的時間多久為宜?

 

哀悼期究竟會有多久,這實在沒有一定的答案。


一般來說,有人四個月、一年、兩年,也有人長達三、四年或永遠。親密關係的失落,很少在一年之內完全解決,對大部分人而言,二年並不算太長。

  完整的悲傷反應的基準點,是想到逝者時不會感到痛苦,如果想起死者而沒有慟哭或胸口緊縮的感覺,並且能夠重新將情感投注在生活和生命中時,哀悼便已完成。

 

如何安慰及弔唁

 

 遇到好朋友或親戚家有人過世了,應該怎樣安慰或進行弔唁會比較恰當? 你是不是直覺的想說:「你要節哀!」或是想說:「有沒有什麼是我幫得上忙的?」 還是你會說:「時間可以治癒創傷。」「還好他沒有受太多痛苦。」「妳還年輕,還有很長的一輩子要過…」或者你覺得最好什麼都不要說,假裝不提這件傷心事,或是在對方提到時,趕快想辦法轉移話題閃避開來?

 

安慰遇到失落不幸的人或是進行弔唁,真的是不容易的事。即使是很有社會經驗的人,有時候也會因為拿捏不好分寸而覺得尷尬或失禮。很多人常常不知道該如何安慰別人,遇到別人有傷心事時,雖滿心真誠,常常很想表達自己內心的同理心或想要安慰對方,但是究竟應該如何做才能真正幫到對方,能夠最貼近對方的心理和需求呢?這真的很不簡單。

 

安慰和弔唁時,有四個禁忌。

 

第一個是忌諱陳腔濫調,少講一些「場面話」或自以為是的「安慰話」,像「時間可以治療創傷」「還好他沒有受很多痛苦」「別難過了,妳還有很長的一輩子呢」等陳腔濫調的話,對於喪親的人來說,無濟於事,說些無關痛癢,甚至很場面的話語,有時候不如什麼都不說,緊緊的握住對方的手,或給她一個真誠的擁抱來的實在。

 

第二個禁忌是,慰唁的語氣避免吱喳細碎,或是太過嚴肅,吱喳細碎會令人厭煩,而太過嚴肅又會讓場面拘謹和難過。

 

第三個禁忌則是不要把弔唁或安慰的對象當成是悲劇的主角,不要用可憐或同情的眼光或口氣來安慰人家,這樣只會再次強調喪親事實,讓對方更將難過和陷入悲傷的情境。

 

第四個禁忌是不要閃避或轉移喪親這個事實。有一些人會覺得儘量不要和當事人談到親人死亡的事,每次當事人要談或想談時,就故意轉移話題,或是故意閃躲或視而不見,這樣的行為或許是好意,但是卻可能喪失最佳的悲傷抒發的好機會,對喪親當事人不一定是好的。

 

至於最佳的慰唁之道,遵守四個原則和方法,就能達到安慰的目的,也能消減哀悼者的悲傷。

 

第一個慰唁原則就是,真誠的陪伴和自然的安慰。一如往常的和當事人講話,不用把他當成特別的人,他平常和你的關係如何,講話方式如何,就用平常最自然的方式對待他,讓他感覺雖然有失落,有悲哀,但是身邊的親友仍然一樣,世界並沒有全部改變,熟悉而安全的環境才能給他最好的安全感和後盾支撐。

 

第二個慰唁原則就是真實或實際的陪伴。有時候可以嘗試的進行邀約:「妳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逛逛…」「吃飯時間到了,一起出去吃個飯吧!」此時此刻「要不要一起…」會比「你應該如何如何…」要好的很多。或是在喪禮中或喪禮後,陪伴對方一起做某一些事,讓他感覺真實陪伴和支撐的力量。

 

第三個慰唁方法,就是在對方想傾訴時,安靜的聽她說,很自然的跟她談著親人以前的種種,不管是好的壞的,這樣能夠讓哀悼者真實的體認過世親人的存在感,並能讓她確認她的失落事實。

 

第四個慰唁原則是,如果真不知道說什麼或做什麼,有時候給他一個最真誠的擁抱和握手,都能讓對方知道你對他的支持和鼓勵。肢體動作在這個時候特別能產生「無聲勝有聲」的安慰效果。

 

助人度過喪親之痛,是很不容易的事。喪親者會覺得一切都得自己承擔,感到非常的孤寂。慰唁喪親者只要用最人性、最同理的方式給予或接受安慰,絕對能有效陪伴喪親者走過苦痛,度過人生苦難。

 

來源

臺灣殯葬資訊網-悲傷輔導

http://www.taiwanfuneral.com/Detail.php?LevelNo=1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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