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似或確診登革熱病人注意事項

您好:

醫師認為您可能感染登革熱(俗稱天狗熱),請您遵照醫師指示服藥、在家休息、多補充含電解質的水分,症狀通常在感染後1–2週左右可自行痊癒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,醫院應通報衛生主管單位,而衛生單位接獲報告後,須立即辦理相關預防措施,請您務必配合。

 

 需注意事項如下:

一、有以下症狀請返回醫院就診:

l 嚴重腹痛或持續嘔吐

l 皮膚出現出血點或瘀斑

l 牙齦流血不止或流鼻血

l 吐血或咖啡色嘔吐物

l 大便呈現黑色或解血便

l 嗜睡、意識不清或躁動

l 四肢冰冷、蒼白、濕黏

l 超過46小時未排尿

l 呼吸困難

二、若有服用特殊藥物,例如抗凝血劑、阿斯匹靈、非類固醇抗炎藥物或止痛藥、降血糖藥等,就醫時請主動告知醫師。

三、發病後五日內,應注意避免被蚊子叮咬,而將病毒藉由蚊子傳給家人或周遭友人。

四、請自行在家中滅蚊,並清除家中所有積水容器,以免成為病媒蚊孳生源。此外,衛生局將會在您住家及鄰近住戶進行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查核,若確診為登革熱個案,將在您住家附近進行室內外噴藥,請協助配合。

 

若還有疑問,請洽疾管署防疫專線1922、或聯絡您就醫的醫療院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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