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轉帳轉錯帳號,當下已通知銀行,但銀行行員回覆聯繫不到對方,過了半個月,銀行還是回覆對方未有回應,請問我該如何處理?有什麼方法可請對方把錢匯還給我?
 

豐和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奕融答: 
如果轉錯帳導致匯錯錢給別人,可以分為2個方向思考如何討回,首先來看刑事訴訟可不可行,《刑法》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,所謂被害人對於被侵占之物,必須要有法律或契約原因而持有中;依照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4號法律問題暨研討結果,存戶與金融機構間在《民法》上屬於消費寄託關係,也就是說存戶將現金存入金融機構帳戶後,現金的所有權就移轉給金融機構,並與金融機構內其他現金資產混同,存戶對金融機構只有取得與存入金額同等款項的返還請求權。
 
換句話說,存戶對於帳戶內的款項,在領得之前,「不具有事實上的持有支配關係」,而是金融機構對於存戶帳戶內款項,具有事實上持有支配關係。套用在轉錯帳、匯錯錢的情況,例如甲男誤將1萬元匯給毫無關係的乙女帳戶,即使後來乙女從她的帳戶內領出1萬元花用,客觀上不會構成侵占罪,因為乙女領錢的動作,是她對金融機構行使消費寄託物返還請求權。
 
建議讀者民事採民事訴訟方式解決,《民法》規定「無法律原因而受有利益,致他人受損害者,應返還利益」,由於甲男與該乙女間並無任何債權、債務關係,而是因為甲男轉帳疏失,誤將1萬元匯到乙女帳戶,乙女並無法律上原因卻受到1萬元利益,造成甲男受到財產上損害,乙女自然應該返還1萬元。(丁牧群/採訪整理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海闊天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